前幾天跟朋友到Las Vegas參觀CES消費性電子展,當我們走進一個專門做iPhone、iPad與iPod外接喇叭的攤位時,看到一個蠻不錯的產品,我們便習慣性地拿起手機開始照相,想要Email給大家分享。沒想到剛拿起手機,一個印度人就過來告訴我們這個攤位不准拍照,之後這個人一路跟著我們,直到我們離開攤位為止。朋友很不高興地說:「不想要人家照相還來參展,這算是什麼邏輯?」

或許是文化差異,也有可能是對於某些事情感受到的重要性不同,open mind的界線也就有差別。不過,我想還有一個差別,就是自信心與實力程度的不同。有實力的國際大廠,在展覽會場上歡迎大家拍照、試用產品,因為產品就是要讓大家看到、口耳相傳,然後達到行銷的目的。確實有很多小公司「複製」別人的創意,但是這世界上仍然有「專利」這種工具可以做適當保護,不去申請專利,反而要大家不要拍照,實在令人費解。

有趣的是,由於我們一臉東方人的長相,有很多攤位都會防著我們,怕我們是來探聽情報的對手。其實市場需要有競爭,才有辦法做大,因為要教育消費者懂一個產品是很難的事情,透過競爭,才能分擔教育消費者(或說教育市場,教育當成動詞)所需要的龐大資源與金錢。越多廠商進入,這個市場就越成熟,當然價格也就越透明。害怕被人家看,又想要有很多客戶,這其實是很矛盾的。如果在展覽會場防著東方人,確實可以至少隔離掉90%以上來刺探軍情的製造商,不過我很好奇的是,國際大廠以前是小公司的時候,也是這樣遮遮掩掩的嗎?

莊子曾說了一個故事,內容大概是這樣子:有一隻大鵬鳥,一飛就是幾千里,一躍就飛到很高的天空上。有一隻貓頭鷹,剛抓到一隻老鼠,正準備要吃的時候,突然看到這隻大鵬鳥從很高的天上飛過,貓頭鷹很怕大鵬鳥下來搶它的老鼠吃,急急忙忙把老鼠藏起來。當然大鵬鳥是不屑吃老鼠的,只是我們不能去要求貓頭鷹open mind到有辦法想清楚這些。最近看電影《社群網戰》,描述了Facebook當初發展的八卦故事,其中便暗示Facebook其實有很多idea,可能是創始人札克柏格聽了別人的想法,然後去做出來的,因而間接導致之前的訴訟官司。別人的一句話、一個觀念,對於一個事業的發展確實會有很大的幫助,但是這種幫助是沒辦法衡量的,所以如果我們免費提供創意給別人,最後別人成功做出來了,是否我們會因此而調整自己open mind的界線呢?還是應該說我們必須要先做到保護自己的責任,才能要求別人不去複製吧!例如有些朋友會在自己製作的投影片放上名字,並註明「版權所有,翻印必究」,這些都是適當的聲明,就像「內有惡犬」的牌子,是很正面的做法。

但畢竟人性有其尖酸刻薄的一面,我就有朋友每次看到別人的資料上有版權聲明時,就會冷笑:「這種爛作品也在聲明智慧財產權?」我常常跟他說,那是因為還沒有人因為你的作品賺大錢,如果有,我想以後你也都會加上去!我一直都在幫忙很多長輩評估公司制度,或者針對產品提出建議,深深了解到經營其實風險很大,雖然說我們可能提了一個不錯的想法,但是真正要執行並且獲利,這一路上有太多的邊邊角角必須面對,真正承擔風險的不是出主意的人,而是實際執行的人,要說出主意的人能因此要求什麼,真的很難去評斷。

有些人是很open mind的,但並不是所有事情都這樣,他們心理面有一個地雷區,是不可以踏入的,因為這是「核心Know-How」。我們可以假設每一個人都是這樣,就比較能理解對方激烈反應的原因了。我們可以看到,一個高速成長的公司,他們open mind的範圍很廣,地雷區比較小;但是一個穩定獲利,穩健成長的公司,他們open mind的範圍比較小,地雷區比較大。我們也可以用80/20原則來看待這兩者「漫遊區」與「地雷區」比例的不同。

這樣看來,小公司由於發展剛起步,最需要的是外部資源,因此他們需要open mind,快速尋找資源,至於自己有什麼情報被競爭對手知道,那一點也不重要,與其擔心這個不如多跑幾個客戶,把力量用在前進還比較對。反之,當公司發展進入平穩狀態時,與客戶之間的交易模式,還有接下來產品的走向,市場的看法,以及公司的營運狀況等等,就需要有所保留,因為不知道消息走漏之後是不是有負面的情況產生。

人會因為「關心」而改變。《社群網戰》中的札克柏格因為關心自己寫出來的Facebook,所以可能涉嫌設局剷除危害Facebook的人。當我們一手拉拔出來的作品、事業、產品成長到吸引我們大量關心的程度時,我們也會變得想要緊緊守護,因此就拉緊了open mind的界線,產生比較多的防衛心態。這不是不好的現象,商場如戰場,畢竟我們要守護的不是單單一個公司,還有公司股東以及在這裡工作的人的權益。

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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