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個同事叫林美麗,你叫她美麗,這很正常,大家可能也都這麼叫。但是如果你有個同事叫林麗,你叫她麗,這就很肉麻,被叫的人可能會瞪你一眼。同樣是叫「名」,一個字和兩個字,卻有截然不同的感受。
這樣的分野不會發生在英文裡,比方說,周杰倫的朋友可能叫他Jay,沒人會覺得很噁心。這在臺語裡也不是問題,美麗和麗都成了「阿麗阿」,成功地化解了尷尬。
那麼,在國語裡,叫「麗」的禁忌,是怎麼來的呢?我們可以合理推斷,這是因為,只用一個字來叫人,是家人或情人間才做的事,同事間以單一個字來相互稱呼,逾越了同事/朋友與情人/家人的疆界。
這也就是說,在三個字(或複姓的四個字)的姓名系統當中,三個字是給不認識或不熟悉之人,兩個字留給很熟或是希望裝熟的朋友同事,一個字是家人/情人獨享的禁地。
因此,當我們面對名字只有兩個字的朋友/同事的時候,我們所面臨的處境就是,如何將依照名字長短建立起來的三級親疏體系,轉化投射到兩級體系當中。而我們當中的多數所做的選擇,是將很熟和不太熟的這兩級合併,而不是將很熟和家人/情人合併。所以如果你有很熟的朋友叫林亭,你就叫她林亭;你和康琳認識二十年,你還是叫她康琳,因為你們永遠不會是家人/情人。
我們為何不自覺會合併不熟和很熟這兩級的原因也不難理解──因為在不知對方反應的情況下,這是最安全的作法。
我們怎麼叫我們的同事,其實是人類行為與情感怎麼樣受到語言分類與分化的導引與制約的最佳範例。一個社會的語言發展越是精微細緻肌理分明,我們越是能夠與不同的人建立起越多層次的親疏關係。如果你也能叫總經理「美麗」,是這家公司不重視組織科層,強調團結合作不分上下的重要象徵,但是如果既不能叫她「麗」,同事間又不流行講英文叫Mary,你大概也就只能叫她總經理,而組織的文化與氛圍也就會有很大的不同。已故的人類學家李維史陀(Claude Levi-Strauss)在他的代表作《親屬關係的基本結構》中說,人類的親屬關係取決於語言系統,在一個沒有「姑丈」這個詞的社會裡,姑丈這樣的角色其實是不存在的。在當代企業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是如此,只有疏離的語言,必然塑造疏遠的關係。
當然,人類對於語言的運用有時也未必是這麼墨守成規,而會有創造性的發明。情人與家人間的稱謂,經常會有自創的、獨一無二、而且只在兩人之間分享的暱稱,這便是在三級語言制度之外,另創一個最高、最獨特的第四級了。因此,那些姓名只有兩個字的企業主管們,如果你覺得和你們的同事們和部屬們總是隔了一層,怎麼樣在稱謂上有突破,也就是你們發揮想像力的時候了。至於單名比例很高的中國大陸,我想他們要不是一個人與人距離最遙遠的社會,就是一個在叫人的方式最有創造力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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