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場合上,最常被斤斤計較的事情不外乎是「金錢」與「責任」。責任這件事情,後果可大可小,還能被拿來當做把柄,簡直是只有百害而無一利。從古至今,想起來擔當責任與相對能獲得的利益其實並不對稱,例如從前打仗可能立下軍令狀,拿性命擔保取得任務,賭贏了,可能加個官,賭輸了,就得拿命來換。雖然現在的職場不會有這麼嚴重的情況,但隨著環境變化,失敗可說是屢見不鮮,所以如果想創新,就相對得承受更重的壓力。不過企業是否真的會以成敗來論責任?根據實際統計資料發現,其實並不會,只是很多人會把責任想像成巨大壓力,因此才不想去扛。
明朝最後一個皇帝崇禎很有名,基本上他是一個天才,因為他一上臺就把著名的宦官魏忠賢幹掉,而且他很想有所作為。但是當崇禎指派大臣去辦事,如果搞砸了,大多數是死罪。當大臣的也都不笨阿,如果承擔責任,做好沒功勞,做壞就死路一條,那麼當然會產生兩種現象,一種是乾脆就當不沾鍋,皇上問問題沒意見,不回答。另外一種呢?要是不幸被點名了,那就來個什麼也不做,看看風向球再說。這種消極抗命心態,造成了明朝的滅亡,大家不是不想做事,而是做事的後果無限大,誰還敢做事?
當你被追究責任時是必須要小心的,「其實這只是一個藉口」,擔任人事主管的長輩說:「會被追究責任,就表示上頭長期對你不滿!」當偶發事件就被處罰的時候,就需要有警覺,應該是我們累積的問題已經逼近上頭的忍耐上限了。現代的企業並不喜歡追究責任,如果把什麼事情都掛上責任,會認真的員工就很少了,因為「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很多成功的企業家,可能都還不罵人,或者罵人很有藝術,只罵「沒有做到完美」,不罵「把事情搞砸」。如果部屬因為沒把事情辦好,導致損失,或者進度延遲,主管基本上只會口頭勸導,不至於到罵的地步,因為扛責任本來就需要勇氣,也需要鼓勵。想想看,我們是否常常氣極了,會想說乾脆把事情放下來一走了之呢?所以,給予扛責任的人適時的鼓勵是很重要的。我們千萬不要以為要求同仁下軍令狀,然後拿著軍令狀要大家做事是一種好的管理方式,因為很快大家都知道這種要你挖坑自己跳的陷阱,就不會有人做事情了。
為什麼優秀的人才願意扛下責任?主要出於個人意願,或者說是自我實現,會願意為了理想而扛下責任。團隊裡面只要有人願意主動扛下責任,自然會帶動團隊積極前進;相反的,只要有人開始談責任歸屬,責任追究,團隊將開始走下坡。這之間的差別在於前者還有嘗試挫折與失敗的空間,後者則會謹慎地走在保守的路徑上。「你想想看,我手上的生意有『幾個億』,所以只能越來越小心」,但小心與創新並不違背,差別只在於鼓勵同仁承擔責任的意願,或者是反其道而行加大懲罰的力道。需要知道人性本來就不喜歡壓力與責任,當同仁願意積極努力達成目標時,如果我們反過來質疑斥責他們答應的事情沒有做到,效果會適得其反,沒有人會有動力與意願繼續做事。
「這樣講我們就不能跟催大家進度,也不能檢討專案的錯誤囉?」擔任專案經理的小楊疑惑地說:「如果遲到的人沒有受到懲罰,那麼早點做完的人不就缺乏動力了嗎?」企業的紀律,大多是想要透過約束落隊的人,來達到整體的公平。但是責任與紀律是不能混淆的,時程進度並不是責任,是紀律,因為一個人的遲到可能讓整輛車的人等。有了紀律,才有辦法談責任,也就是任務分派執行的成敗,沒有紀律的要求,早點做好晚點做好都沒有差別,那麼也就沒有責任問題,這樣的團隊遲早會完蛋。專家認為,每個人的自我管理,來自於責任感與自我要求,我們必須要強化同仁的「責任感」,而不是強調責任的壓力,才能讓事情有紀律上軌道。強化責任感,需要直接跟同仁當面說明,貫徹任務與守時的重要性。所以我們不是去催進度,而是需要跟進度落後的同仁講明白:必須要對自己所做的事情有責任感,而不是放在那邊讓大家來push,有很多人是真的沒想過事情的嚴重性的。
「推卸責任」一直是我們不齒的行為,但是勇於「承擔責任」風險又太大。因為我們對於「承擔責任」的風險想像往往太過嚴重,擔任的職位越高,犯錯的機率也越大,適當的責任,合理的懲罰是必須要的,但不能讓大家怕到不肯做事,或者把責任問題無限上綱。資料統計也顯示,承擔責任的勇氣與薪水的高低成正比,願意承擔更大責任,也就越有機會有成就,換句話說,就算挖坑自己跳,也是團隊付學費讓你學習,學到了就是自己的,身價也就因此上漲了。責任歸屬呢?大多數企業培養人才都還來不及,就算談責任歸屬,頂多也只是檢討而已,比起我們學到的經驗與知識,想想看,還是勇於任事勇於創新比較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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