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企業都在追求「創新」;不創新,就趕不上競爭的速度,如同亨利‧伽斯柏(Henry Chesbrough)在「開放式創新」裡說的:「不創新,就等死。」

然而,企業為了順應潮流、拼命擠出來的創新想法和行動,卻不見得是獲利的保證。要想快速看到成就,拷貝別人的成功模式還是最有效的,因此有了「山寨版」商品的橫行。

不只實體商品,經營風格也在企業間被彼此模仿,比如Facebook在2007年破天荒釋出應用程式介面(API),開放第三方程式開發者在Facebook上發表自己的設計,短短一年之內便累積了超過5千個新程式,人氣大幅提升。Google一看不妙,唯恐社群網路大餅遭Facebook獨吞,趕緊聯合其他社群網路廠商創辦OpenSocial聯盟,透過亦競亦合的恐怖平衡,鞏固Google在社群網路戰場的地位,就是不讓Facebook專美於前。

說來諷刺,由Facebook立下標竿、網路廠商趨之若鶩不敢不做的「開放式社交(OpenSocial)」,尚未替企業帶來可觀的收入。MySpace、Yahoo、Twitter等社群網站龍頭免費開放API,共襄盛舉的第三方開發者也免費上傳自己撰寫的程式,讓使用者免費使用。一切都免費、資源無限大的情況下,錢從哪裡來?

以Facebook為例,公司自2003年設立至今,根本還沒開始賺錢。剛走紅那陣子,微軟評估Facebook有150億美元的身價,遂以當時的行情收購了1.6%的股份。不久前,Facebook以2%的股份向俄國網路投資集團Digital Sky Technologies融資兩億美元,如此算來,Facebook的市值在不到2年內暴跌了三分之一。

更令人咋舌的是:Facebook位居全美(甚或全球)最受歡迎的社交網站,廣告進帳卻只有同期誕生的競爭對手MySpace的一半,而擁有Facebook雙倍收入的MySpace,日前竟在裁撤1/3的美國員工後,又砍掉了2/3的國際員工並關閉數間辦公室。Facebook帶頭走的路如此坎坷,為什麼社群網站還爭先恐後地跟進?無法帶來回收的模仿,價值何在?

模仿不是不可以。西班牙超現實主義畫家達利(Salvador Dali)就說過:「拒絕模仿,便搞不出名堂。(Those who do not want to imitate anything, produce nothing.)」重點是,廠商若只仿效膚淺的產品包裝,表現得人云亦云、隨波逐流,缺乏有辨識度的特色,消費者很可能失去興趣。甚至有業者朝令夕改,一下學這家、一下學那家,學了覺得沒效又將產品下架,消費者勢將失去信心,否定該廠商在業界的領先能力。廠商忙得暈頭轉向,卻淪於窮忙,收不到預期的效果,對自己也沒好處。

模仿是創新的基礎。電影「靈光乍現」(Flash of Genius)中,男主角發明的雨刷遭福特公司盜用,男主角一氣之下告上法庭,福特辯稱男主角使用早已存在的零組件,不算真正的創新。男主角搬出狄更斯的《雙城記》,引證書裡每個單字都不是狄更斯的發明,但在它們被狄更斯賦予新的組合與生命後,沒有人不相信《雙城記》是狄更斯的作品。所有的創造,都建立在昔人的成就之上,連牛頓都說,自己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但即使是模仿,也有成功與失敗之分,模仿者必須洞悉成功者背後的創意、制定策略的遠見以及執行策略的魄力,但也絕非照單全收──光擷取別人的優點不夠,還要與本身的組織文化、產品特色、消費者需求巧妙融合,確認未來發展的焦點(focus)。聚焦的目的並非按既定模式照本宣科,更無意限制企業的轉型(比如IBM的經營重點便由硬體販售修正為服務提供),釐清當下對自己最有益的作法,無論從事怎樣的創新,都不應偏離。

此外,企業在模仿的過程中摸索創新之道時,若能套用系統化的方法,帶動人員在創新方面的學習,從而累積創新的能量,定能大大裨益企業未來的創新活動,強化企業競爭力。

作者簡介:
曹承礎─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教授兼副院長
美國伊利諾大學電腦科學博士。曾任職於美國噴射推進實驗室,曾擔任臺大EMBA執行長與 Global MBA總召集人,及臺大資訊管理系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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