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杜絕網路蟑螂,台灣網際網路資訊中心(TWNIC)之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制研擬小組於日前完成了「網域名稱爭議處理辦法暨實施要點」,對惡意註冊或使用網域名稱提出定義,即日起公佈於TWNIC的網站上,TWNIC表示,現階段仍開放網友上網提供修正意見。適用範疇為所有TWNIC所核發的網域名稱

此一網域名稱爭議處理辦法適用於所有TWNIC所核發的網域名稱,包括加上.tw的英文網域名稱,以及.台灣、.網路、.商業及.組織等中文網域名稱。

TWNIC表示,「網域名稱爭議處理辦法暨實施要點」是由TWNIC在2000年9月成立的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制研擬小組經過12次會議的討論才定稿,辦法的規定是參酌國際非商業網路組織(ICANN)的相關規定,並考量適合台灣的國情與司法制度。對惡意註冊或使用網域名稱提出定義

TWNIC指出,由於「惡意註冊或使用網域名稱」通常是引起網域名稱爭議的問題核心,因此,也提出以下4種情況可被視為惡意註冊或使用網域名稱。

包括註冊或取得該網域名稱的主要目的是藉由出售、出租網域名稱等獲取超過該網域名稱註冊所需相關費用之利益;註冊該網域名稱是以妨礙申訴人使用該商標、標章、姓名、事業名稱或其它標識註冊網域名稱為目的;註冊該網域名稱之主要目的是為了妨礙競爭者之商業活動;網域名稱註冊人為營利之目的,意圖與申訴人之商標、標章、姓名、事業名稱或其它標識產生混淆,引誘、誤導網路使用者瀏覽註冊人之網站或其它線上位址。遴選爭議處理機構以加速調停

在申訴人向TWNIC提出爭議時,會有一TWNIC認可的相關處理機構負責,TWNIC表示,這一處理機構有別於司法機關或仲裁機關,每一個爭議處理機構預計有一批具網域名稱爭議處理能力的法律專家;爭議處理程序之進行則由1至3名專門人員負責,專家小組在一定的期限內必須作出決定,但此決定結果僅涉及網域名稱本身狀態的移轉或取消。

TWNIC執行長陳文生表示,過去的網域名稱爭議處理都是循司法程序解決,不過,時程都會拖得比較晚,而若經由TWNIC爭議處理機制解決,自申訴人提出申訴書開始至收到決定結果之通知時預計為55個工作天,而所需費用預計是3至7萬新台幣左右。

陳文生指出,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制為一全球趨勢,預計將可解決80%以上的網域名稱爭議問題,而若當事人對爭議處理結果不滿,也可另循法律途徑解決。

陳文生表示,TWNIC現階段正在徵求具備受理域名爭議的處理機構,包括律師公會、智財權協會、科法中心等在內的相關單位都表示有興趣,而TWNIC將於2月進行遴選,預估3月即會有結果,此外,也不排除認可多家域名爭議處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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