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儲存媒體產業中,臺灣是全球主要供應商。其中,光碟片的產值佔全球8成以上,光碟機也在5成以上。然由於這些儲存媒體的規格等技術專利掌握在日本、歐洲等廠商手上。所以,儘管臺灣廠商是供貨大宗,但賺的卻都是「辛苦錢」。

工研院經資中心(IEK)電子組研究員曾淑華指出,廠商的經營壓力,主要來自一方面要支付權利金,另方面產品價格會不斷下跌;廠商的利潤空間就這樣一點一滴被壓扁。一般而言,權利金的收費標準分兩個階段。初期會以售價的固定比例為收取標準(約2%~3%),而當價格因為時間而下跌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改以收取固定的費用的方式,且從此就以這個固定費用為準,即使產品繼續降價廠商也要支付同樣的權利金。「這一點就是廠商最大的壓力來源,因為有時價格跌過頭,導致廠商必須做賠本生意。

」曾淑華說。因此曾淑華認為,廠商如果能夠盡量避免殺價競爭,情況會好很多。關於這點,建興電子業務處課長賴智賢無奈地表示,其實大家心裡都不願意這麼做,但有時候真的不得已。比如有時一些小廠為了搶市場,會打破行情採低價策略,客戶就挾著這點來要求降價,最後大家的利潤空間都被榨光。

要提升利潤,曾淑華認為,臺灣廠商只能想辦法開源節流。開源的方式是多做研發。目前CD系列產品的技術已經漸臻成熟,臺灣廠商可朝DVD、HDTV這類下一代的產品著手,不要輸在起跑點。

在節流上,曾淑華建議廠商可多與外國大廠策略聯盟,這樣有時可以順利規避授權金與權利金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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