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思科與中國華為兩家公司歷經一年半的智慧財產權訴訟爭議,終於獲得結案,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法院馬歇爾分院公布法令表示,終止思科公司對華為的訴訟,此後思科不得再就此案提出訴訟,而雙方的訴訟費用則由各公司自行負責。

美東時間7月28日,華爲公司、思科公司、3COM公司三家公司向美國法院提將終止訴訟申請,結束了這場美、中兩國公司長達1年半的訴訟案。不過,由於法令規定訴訟中止的協議均須保密,所以這起訴訟案到底誰贏誰輸,外界一片撲朔迷離。

早在2003年1月23日,思科公司向法院控告中國華為公司以及華為在美國的分公司侵犯思科的智慧財產權。思科控告華為抄襲思科的程式碼、技術檔案、命令介面及路由協定等專利。2003年1月24日,華為堅稱該公司的技術由自己研發,全公司有1萬名工程師,研發經費佔公司的10﹪,他們極為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此後,兩家公司便展開了長達1年半的智慧財產爭議。

2003年2月,華為曾經宣布停止部分被指控侵權產品在美銷售,不過之後華為卻表示停止銷售產品並非因為侵權,而是公司有意更新產品的內容。

在兩家公司達成和解協議之後,思科系統公司副總裁兼首席法律顧問Mark Chandler說,這項訴訟代表保護智慧財產權的一次勝利。思科公司表示,思科答應和解是因為目的已經達到,而不是放棄訴訟。不過華為公司發言人傅軍也對新浪科技說,華為停售、修改公司產品並不是因為產品侵權,只是為了避免爭端。

這兩家公司的訴訟,某些程度上代表了重視科技專利權的意義,雖然訴訟案並沒有分出勝負,不過,思科與華為的輸贏要轉回市場上見真章。思科公司總裁曾經表示,思科不會將網路設備市場讓給產品價格較低的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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