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home Online、Yahoo!奇摩、博客來網路書店等網路業者今天(5/12)齊向財政部發聲,希望網路購物的電子計算機發票開立,能從現行郵寄給消費者的方式新增以電子檔儲存於業者的系統,業者再以簡訊及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消費者,此舉可降低業者郵寄發票的經營成本,對消費者來說,也能減少退貨時寄回發票的麻煩。

近年來,線上音樂、網路電話及e-Article等電子商務服務在國外大鳴大放,這些應用的特色之一就是每筆商品的交易金額大多低於50元臺幣,但臺灣的網際網路業者卻不敢冒然大推相關服務,理由就是以臺灣的財稅法,消費者在網路上購物後,業者必需將電子計算機發票以郵寄方式送給網友,發票的處理及寄送成本高昂。

NII產業發展協進會執行長吳國維說,一張電子計算機發票的處理成本約15元至30元臺幣,若銷售50元臺幣以下的商品,業者光是處理發票的成本,就佔商品單價的30%至60%,業者幾乎無利可圖。

根據NTT產業發展協進會的統計,光是PChome Online、Yahoo!奇摩及博客來網路書店3家臺灣主要的電子商務業者,去年(2003)開立的發票就達632萬張,花費在發票的寄送及處理成本近2億臺幣,今年預估這3家業者開立的發票總數可達1095萬張,處理成本將增加至3.3億元。

為降低電子商務業者的經營成本,NII產業發展協進會及PChome Online、Yahoo!奇摩、博客來網路書店、中時電子報、Seednet、HiNet等網路業者今天共同召開「電子計算機發票網路應用」說明會,盼財政部同意業者增加將
發票以電子檔方式儲存於業者系統,業者再以電子郵件、簡訊方式通知消費者發票已開立,並傳送影本,消費者若有需要,可至線上購物的個人帳戶查詢發票正本,也可向業者要求郵寄發票正本。

PChome Online營運長謝振豊指出,郵寄發票增加業者成本,業者為免虧本,會反映在商品售價上,此外,消費者退貨時,依臺灣法令,商家必需將發票追回,消費者等待發票寄回處理的時間冗長,反而有損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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