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在週三(12/1)發表的一份初步報告中,建議應讓網路使用者擁有拒絕其個人資訊被廣告業者、零售商、和其他公司追蹤的權利。由於此事牽涉範圍廣大,在美國國會與業界均引起了熱烈的討論。
FTC在提案中將此做法稱為「不追蹤」(Do Not Track)機制,它建議應讓消費者能以簡單的動作,就能阻止個人資料被網路業者所任意收集,例如在瀏覽器上增加一個按鈕,一按就能拒絕個資被追蹤。
FTC表示,業界與產業組織在設定保護隱私權政策、以及告知消費者網路權益上的進展太過緩慢,我們必須採取更有效率的辦法。
在提案中FTC希望能建立一個整體性的消費者隱私保護架構,涵蓋從產品開發到服務的各個階段。業者應告訴更明確的「不追蹤」選項,同時提升利用消費者個資的透明度,如果業者要將原來收集到的個資移作其他用途,必須先獲得消費者的同意。
不過,在目前的網路世界中,消費者能享受各項的免費服務與內容,便是來自於業者的廣告收益。若不讓業者收集個資,勢必會對現行的商業模式產生重大影響,因此美國互動廣告機構表示,「不追蹤」法案的制定必須非常謹慎。
由於FTC並無權要求業者遵循此一提案,法案還是得經過國會的同意才能執行。對此,國會的商業、貿易、和消費者保護子委員會將於週四對此案進行討論。
紐約時報指出,此案已在國會引起激烈討論。同意的一方自然是站在保護消費者隱私的立場,但反對者則憂慮將因此阻礙網際網路市場的發展。
美聯社報導指出,由於美國日前已通過禁止未經同意的電話行銷「Do Not Call」的法案,有國會議員認為同樣應該保護消費者使用網際網路的隱私,同時一位民主黨議員已決定將於明年提出立法,先將此「不追蹤」機制應用在兒童保護上。 (編譯/范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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