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Wiki的資料,Apple在西元1985年3月1日發表LaserWriter雷射印表機,定價6995美元,使用Macintosh專屬的介面,並內建了Adobe研發的PostScript引擎。無論是當時還是今天,一臺印表機賣6995美元都是嚇死人的貴吧!是嗎?

讓我們比較看看。西元1995年11月,在LaserWriter發表之後半年,HP的LaserJet Plus雷射印表機也上市了,沒有PostScript引擎,價格為3995美元,使用所謂的平行埠介面和PC連接。

顯然,HP的LaserJet便宜多了,是吧?

早期雷射印表機能力有限
在80年代末期,當時HP是雷射印表機市場的領先者,LaserJet是商用市場最受歡迎的雷射印表機系列產品。但LaserJet都是賣給IBM PC用的,所提供的就是「堪用、快速」的列印品質。你可別以為雷射印表機就什麼都做得到,並不是這樣的──至少那時不是。當時HP的雷射印表機不能印整頁的圖,因為記憶體太過昂貴而導致容量不夠裝下整頁的圖,印一印有時只會跑出一行字:「out of memory」(和可能伴隨的一句國罵),能列印的文字樣式也有相當有限。不過,在這有限的可列印文字樣式中,LaserJet的列印品質是不錯的。

可是,當時我一直以為「雷射印表機」應該是「隨隨便便就能印出美麗的文字和圖形」才對。直到我親自使用(當時的)雷射印表機之後,才發現現實的殘酷。

就像我上期所說的,原來早期的HP雷射印表機,還是使用文字模式運作。

當時要列印英文文件,對早期的LaserJet來說,它只會使用所謂的「預設字體樣式和大小」去列印,這「預設字體樣式和大小」通常是LaserJet內建的英文字型,用「點陣形式」存在印表機的韌體裡面。如果內建的字型是10點大小,那你要印小一點,像是「9點」的字型……抱歉,不行。

無段縮放卻是「神蹟」
點陣字型是早期的字型技術,概念很簡單:只要把對應的字型先描繪好,存成圖形,放在儲存媒體(磁碟、記憶體或是韌體)裡面即可。如果要印出8點大小、Times Roman字體的英文字,那電腦裡面(或是印表機裡面)就得有這個大小、這個名稱的字體,必須完全對應。但因為字體只是點陣圖形,所以不能隨意放大縮小,最多就是以某種程度「等比例」放大或縮小列印罷了。

某種程度而言,點陣字型的技術和活字印刷機的技術很像,「你要印什麼字體,你就得有什麼字體」,樣式、大小都得一模一樣才行,隨意變換字體大小是不允許的。想要印什麼字體,該字體就得鑄造(或是描繪)出來。

PostScript則不是如此。

PostScript定義了35個「標準字型」,稱為「PostScript Core Font Set」。如果你使用支援PostScript引擎的雷射印表機(像是當時的Apple LaserWriter),不僅可以自由選用這35個字體,而且還可以自由放大縮小列印。上期已經提到,那是因為PostScript以純數學的方式記錄字體,把描繪字體曲線的必要資訊記錄在PostScript引擎內,因此可以任意在各種解析度的裝置上,描繪出盡量美觀的字型。變換字體大小,也只是舉手之勞而已。

也就是說,如果使用者覺得自己多付3000美元去買LaserWriter,那也無妨,至少他們知道他們得到的是什麼。

而且說了半天,這些都是英文世界的東西,中文的問題一樣還是無解──至少當時是無解的。

但那也沒關係,「可以自由地放大、縮小,還提供多種字型樣式」仍然是很驚人的成就。可惜,本人當時只能用「想像」的方式去體驗這種感覺,「每每思及,悠然神往」。但難道學校會買一臺PostScript印表機讓你體驗這種快感?做夢!學校有LaserJet就已經是偷笑了,支援PostScript的印表機,當時我只聽過雜誌上的說法而已。

低沉沙啞簡短有力
既然有這麼好的技術,那其他廠商就坐以待斃嗎?

哈,顯然微軟公司──又或者說,Bill Gates先生並沒有這麼想。他就像是「魔鬼終結者2」裡面的阿諾史瓦辛格所扮演的機器人一樣,電影的情節大概是這樣演的……

戴森(就是那個研發出天網的工程師):「嗨,卡爾,這些是我的朋友,我想帶他們到公司樓上參觀一下。」

警衛:「現在?戴森先生啊!你知道的,非上班時間帶人進實驗室可是要事先申請的……」

阿諾飾演的終結者(以及周圍的眾人此時拔出了槍):「可我堅持(I insist)!」

阿諾低沉沙啞的嗓音配合簡短有力的臺詞(I insist),就知道「它」堅持的程度是有多高了(謎之音:堅持程度和嗓音以及簡短有力都無關吧?)。而Microsoft公司(或是Bill Gates)在文書處理市場上,也是。

(我猜測的)Bill Gates的盤算是:當Microsoft研發Word for Mac時,可以累積圖形環境的知識,並將這些知識運用在Microsoft自己將來也想研發的、給PC用的圖形環境,也就是Windows。等到Windows發表上市之後,Microsoft可以繼續提供相關的文書處理等辦公室應用軟體,並且扭轉整個市場態勢。

即使Word當時在市場上落居下風,但Microsoft堅持要繼續做這東西,Bill Gates要賭一把。

早期的Windows介面難看,功能有限,軟體也很少很少。Windows 1.0和Windows 2.11都不是成功的軟體。當時還有搞笑漫畫諷刺Windows:「『Windows』這名字,就預知了當使用者安裝完並用過後,就會直接把這產品丟出窗外。」搞笑漫畫畢竟是誇張了點(不然怎麼叫搞笑?)但早期的Windows除了「是個圖形環境」之外,著實也沒有可圈可點的表現。所以當時主流的軟體公司(MicroPro、Lotus、WordPerfect……)都不覺得有必要在這環境下開發軟體。TrueType終於成功了
沒關係,Microsoft還是「堅持」繼續做Windows,1990年發表的Windows 3.0倒是獲得了空前的成功。第一次,Windows變得堪用了。只是Windows 3.0一樣不支援中文,而且也不支援類似PostScript的可縮放字型。所以Windows 3.0雖然賣得還不錯,但其實也真的只是從「沒人要」變成「堪用」罷了。
聽起來很糟,對吧!但是Microsoft還是堅持下去。

Windows 3.1就爆炸性地成功了。

西元1992年,Windows 3.1第一次把如今眾人熟知的「TrueType」可縮放字型放入Windows裡面,成功的讓「TrueType」這個字型格式成為如今世界上最受歡迎的字型格式。我相信本刊的讀者裡面,聽過TrueType的人多,但聽過PostScript的人就少了。

ATM真的不錯
其實,早在Windows 3.1發表之前,Windows 2.11、Windows 3.0的時代,就有兩家公司發表了一種軟體,只要買了這兩套產品的其中一套裝上,就可以讓Windows系統支援無段縮放的英文字型。

比較知名的一套就是Adobe發行的Adobe Type Manger,縮寫是ATM(不是提款機那個ATM喔,那個是Automatic Teller Machine)。
ATM其實不只有Windows版,也有Mac OS版。畢竟Adobe握有PostScript的技術,要拿這技術來做各種產品也是輕而易舉的。當時的電腦只要裝上ATM,用任何印表機都可以印出「幾乎沒有鋸齒」的英文字,就算只是點陣印表機,只要色帶還新,印出的圖形還算鮮明,一般人也能印出好看到令人想哭的文件──只是那速度也慢到令你想哭。

可如果你有一臺記憶體容量夠大的雷射印表機呢?那列印品質就相當驚人了,幾乎就像一臺PostScript印表機一樣好。有了ATM,你就不需要購買PostScript印表機了。

另一套產品稱為FaceLift,由一家老牌的數位字型廠商Bitstream所發售。這套產品支援的字型格式稱為「Speedo」,也可以讓任意的印表機印出美觀的、可任意縮放的英文。我當時買了一套FaceLift,對它的表現頗為滿意。不過,後來這產品(和這字型格式)幾乎都消失了。

Adobe銷售ATM的行為則相當耐人尋味,因為如果使用者買了ATM,那誰還要購買售價高昂的PostScript印表機?不過,Adobe公司顯然不擔心,(我猜想的)理由如下:

● 反正印表機廠商還是會授權PostScript,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會買ATM軟體。

● ATM可以讓螢幕的顯示和印表機的列印結果更一致,所以使用者買回去可以補強他們圖形環境,並不會和印表機產生排擠效應。

堅持終於有了代價
但是,當Windows 3.1發表後,我們不用裝ATM(或是FaceLift)也可以有無段縮放字型了,而且TrueType技術同時支援螢幕顯示和印表機列印,Windows可以同時管理這兩項裝置的輸出結果。從這一刻起,Microsoft在商用市場甩開Adobe的影響,讓自己的產品成為文書處理市場的主宰。

Word 2.0 for Windows在Windows 3.1時代開始走紅,當時它的介面有眾多好用的圖示(icon),使用者可以直覺的找到必要的功能,所以學習文書處理輕而易舉。又因為TrueType字型內建於Windows環境,各種印表機都可以列印出高品質文件(至少是該印表機所能作到的最高品質),一般使用者還難再更挑剔了!雖然Microsoft從1985年的Windows 1.01到1992年的Windows 3.1,前後花了7年才作到一個「好用」的境界,但反正競爭對手也沒有把它做掉,硬是讓它一步一步走到了這個境界。一夕間,風雲變色。


Word 2.0 for Windows推出後,終於成為Windows環境下的殺手級應用,也讓Windows終於成為一個有價值的圖形作業系統。


在高階的「繪圖、排版、美工」市場上,Apple+Adobe的組合仍然是無堅不摧的(在1992年那時絕對是如此),但在商用市場上,Microsoft衝出了一個「洞」。一般商務人士對於「絕對的所見即所得」沒有要求的那麼嚴格,對於PostScript更細緻的品質也沒有深刻的體會,因此Windows 3.1+Word 2.0+Excel 5.0(試算表)當時就成為電腦市場的殺手級應用。

其實,Microsoft和Adobe做了某種程度的和解,合作開發了OpenType字型格式。Adobe把自己所有的字型產品轉換成這個格式,而從Windows 2000之後的所有Windows(XP、Vista……)也早已內建Adobe Type Manger,可以直接安裝PostScript字型了。字型有了唯一的業界標準之後,所有廠商都可以多賣點字型產品,因為它們不用費心去維持多重標準,只要做一種產品就可以適用所有環境。

至於中文環境,Microsoft一直到Windows 3.1才推出官方中文版,而且早期的中文軟體少之又少。原因很簡單,因為早期電腦昂貴,執行圖形環境需要更好的電腦,既然找不到殺手級應用(Word中文版更晚才推出),也就沒有換用Windows 3.1中文版的動力。

早期的情況就是,所有人用中文版的Windows跑英文版Windows軟體,相容性尚可,只是常有亂碼。不過,至少堪用。至於完全中文化的軟體,就只能看軟體廠商的心情囉!

如今,無論是Word還是OpenOffice.org Write,我們對全中文的操作環境早就十分習慣,所見即所得的文書處理也似乎順理成章,沒什麼大不了,再也沒有什麼亂碼、折行之類的惱人問題。確實,一路走來的我也覺得「文書處理本來該是這樣」。只是,就像當兵的人總是有說不完的故事,搞電腦的老人似乎……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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