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臺灣有不少重要事件,令人想到職業道德與操守的重要性。首先,出現震撼全國的大選政治獻金爭議,延燒到土地改建容積率暴增,以及科技園區地上權案招標爭議,在此同時,各縣市陸續爆發議員助理費弊案,令整個社會重新思考何謂誠信、負責,以及公費合理使用的界定,究竟這些爭議是弊案還是冤案,仍須司法與檢廉偵辦團隊釐清案情。

不論此事後續發展如何,社會大眾會更清楚認識到公務人員恪守法律、迴避利益的重要性,關注如何興利之餘,也必須重視符合社會期待的除弊與防弊標準,要落實自己倡議的政治理念,而非說一套、做一套,前言不對後語。

另一類型的重大事件闡釋專業與品德兼具的正面價值,我是指幾位運動員最近宣布引退的消息,一位是挺過兩次隊友打假球事件、成為職棒聯盟第9位達成千安、百轟、百盜紀錄的周思齊,另一位是生涯拿下中華職棒最多勝投次數的潘威倫。

在這些紀念儀式當中,回顧他們過往開創的重要成就,令人感佩他們長年堅持理念與職業道德操守,以及持續追求專業與自我突破的態度,這股堅忍不拔、精益求精的精神,不僅促成整個運動領域的發展與普及,也讓全國民眾重新認識與關注體育活動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這些事件的發生,對於身處其他專業領域的我們,也帶來許多啟發。例如,關於為人處世方面,我們需更清楚認識受到信任(Trusted),以及保持正直(Integrity)的價值與重要性。

進入職場多年,我經常想到的一句話是「人無信不立」,答應別人完成的工作、約會,要在彼此約定的時間之內完成、抵達,若無法兌現承諾,務必及早告知對方,討論要延遲、改期或取消,而非事到臨頭才處理這些狀況,既浪費別人時間等待、確認行程是否異動,最終可能也辜負彼此的信任。

至於正直,關乎遵守法律規範、公平公正,以及妥善保管機密,正如維基百科對這個詞彙的定義,「不能用不正當的手法去謀取利益、不接受不應接受的利益、不能洩漏工作上的隱私、在面對僱主或上司不合理或非法的要求時,必須本著良知拒絕。」,就像多年前發生的職棒假球、簽賭事件,以及食用油混充進口飼料油事件,傷透眾多臺灣民眾的心,至今大家仍無法原諒相關人員與品牌,持續對他們進行抵制與批判。

除了誠信正直,要負起應有責任,也是大家對於職業道德的要求之一。

然而,有些人只是把負責掛在嘴邊,例如,將近兩個月前,有候選人競選總部財務長回應政治獻金申報爭議,居然大言不慚地說:「非常負責任地跟大家報告,我完全不知情。」該黨後續宣布競選總幹事停權3年,並且開除財務長與委任會計師黨籍,然而,相關帳務爭議至今並未清楚釐清。

秉持職業道德並不是唱高調、故作清高,某種程度而言,這是明哲保身之道,就像在宗教領域,遵守戒律並非用來自抬身價,而是為了妥善保護身心,避免傷害自己與他人。而這樣的概念也適用於世俗領域,例如我們常說「受人之託,忠人之事」這句話突顯信任與負責的必要,在此同時,也必須在合理與合法的前提之下,去看待與實現彼此的承諾,而非盲從約定。

最後,我還想談談在IT管理與資安防護常提及的一些詞彙:能見度(Visibility)、可觀測性(Observability),以及透明度(transparency),共通點是揭露更多狀態,協助監管的人或機制能夠透過一些靜態或動態的指標,更容易了解目前的系統與流程運作的情形,以便找出問題的原因或是妨礙執行順暢度的瓶頸所在。

簡而言之,這些作為的關鍵就是盡可能開誠布公,而非自以為義。想要確認個人或組織的作為是否無誤,較理想的方式是能有相對獨立的第三方客觀監督,若能經得起外部檢驗,更能證明其可行性,畢竟旁觀者清,能藉此避免出現當局者迷的認知盲點,跳脫寬以待己的人性弱點,如此一來,有助於及早察覺與改正過失。

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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