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最近通過一項決議,凍結了財政部電子發票的明年半數預算。理由是超商採用電子發票後,改提供熱感應紙列印的憑據給顧客,但這些熱感應收據使用不到幾個月就會褪色,立法委員要求財政部解決憑據褪色的問題後,才會解凍預算。
據我了解,數千家7-11每年總共要提供十幾億張的電子發票,每張如果可以節省1毛錢,10幾億張就可以節省上億元的成本,因此,7-11當然選擇用最便宜的熱感應紙。
電子發票除了以紙張做為憑證外,還可以透過其他工具來記錄憑證,一種是有歸戶的消費者,另一種是不歸戶者。有歸戶的人,在自己的名下登記了一個帳號,透過信用卡、悠遊卡或其他身分憑證購買物品後,電子發票就會自動登錄在這個帳號中,完全不需要發票,甚至可以指定某一張信用卡購買的每一張電子發票,都自動捐給特定慈善團體。
而不歸戶的人,也可以選擇將電子發票登錄在不具名的電子票卡中,例如悠遊卡。只要有這張悠遊卡,就可以查詢到財政部系統內所擁有的電子發票記錄。
反過來說,如果有人拿了一張中了頭獎的電子發票熱感紙憑證,但財政部電腦系統內沒有這筆電子發票的消費記錄,這個人還是拿不到獎金,因為這張熱感紙一定是偽造的。熱感紙憑證只是一個讓消費者目視用的東西,關鍵是系統上的記錄,而不是這張紙,即使沒有這張紙,一點都不影響這筆電子發票的存在。
從IT的角度來看,每一個人最好都有可登錄電子發票的個人憑證,不論是信用卡、會員卡或悠遊卡,未來消費者可以直接使用這些憑證查詢發票記錄來對獎,如此一來,就可以完全廢除紙本電子發票的憑據。政府部門反而應該提供各種獎勵措施,來鼓勵人民盡量使用憑證消費。
那些要求凍結預算的立法委員只是用舊觀念來思考新科技的意義,一點都不了解問題的本質,所以才會質疑電子發票憑據使用的感應紙張品質太差,用2個月就會褪色,甚至有立委批評,改用感應紙後仍然需要一張紙,只是尺寸大小不同,節省不了多少紙張,來質疑推動電子發票的必要性。請問,推動電子發票是為了節省紙張的錢嗎?
最理想的情況是,所有消費記錄皆以電子發票記錄在資訊系統,至於紙本憑據能夠耐用多久,根本一點都不重要。
實體發票電子化的目的,不只是為了省錢,也不只是為了省紙,更重要的是要讓整個發票作業流程更順暢。運用電子方式取代紙本憑據,可以節省很多處理費用,甚至可以改變原本處理的流程。
就像是臺灣各家銀行的存摺,現在有存在的必要嗎?我認為沒有。所有存提款記錄電子化以後,其實就可以取消存摺。銀行只要提供民眾隨時上網查詢存款明細的網站,或像20年前,美國廢除存摺之後,每個月郵遞對帳單給顧客,後來甚至進一步提供電子形式的對帳資料。
很多紙本憑證,在新的電子科技來臨時,已經喪失功能了,例如常見的水電費、電話費帳單等,都不是非用紙張不可。使用紙張的目的是為了承載資訊,現在我們已經有了更好的新科技,可以提供更好的資訊承載方法。為什麼反過來要用舊觀念侷限自己,老是想出一些笨方法呢!口述⊙范錚強,整理⊙王宏仁
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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