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袋裡盡是老梗,很難有新想法,這跟權力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每個人都有他的本位主義,一個人所站的位置,決定了他講話的方式與內容,但是擁有權力的人,能將他的「意見」或是「商品」,包裝成具有普遍性的「知識」或是「趨勢」,強力銷售給我們。美國人最厲害的地方就是,他們知道要賣你一項產品,要先賣你觀念,一旦你接受這項觀念,買賣雙方就主客易位了。要賣你課程、設備、套裝軟體、或是顧問諮詢,得先讓你認為「六個標準差」、「平衡計分卡」、或是「雲端運算是未來大勢之所趨」,沒趕上你就落伍了,競爭力將大有問題。不只是美國人,我們的社會中,掌握發言權力的人,像是政府、媒體、建商、企管顧問、直銷業者、大型企業,一樣也是將他們的行銷語言轉化為「知識」賣給我們。

那麼,我們要怎麼推開這些通往創意之路的絆腳石呢?

我們得學會分辨,現象不是知識。元旦每個縣市都辦跨年晚會,並不等於跨年一定得辦跨年晚會,或是跨年晚會只能找流行樂手來唱歌;學生辦畢業展,畢業展的主題也幾乎都是以諧音,並不表示一定得是諧音才長得像畢展主題;幾乎每個股市分析都說原物料漲價是利多,並不代表原物料股就一定是漲價的受惠者。每個人都這麼做、這麼說,只是一種「現象」,一種相沿成習的「慣例」,但這不是一種我們應該遵循的「知識」──我們得時時質疑現象與慣例的必然性與合理性。

一種現象在我們的社會出現久了,就形成某種規則。我們得對規則熟悉,才有機會打破規則。小孩子經常被認為是有創意的,原因正是因為小孩子根本不瞭解規則,因此打破規則對他們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情。但是絕大多數的成年人,都不太可能是規則的「素人」,要打破規則,只有先知道規則在那兒。這種規則當然不是像六法全書一樣白紙黑字的條文,而是社會的潛規則、隱慣例,要靠培養敏銳的觀察力慢慢發掘。

光是辨識和打破規則還是不夠的,我們還要能穿透規則背後的權力關係。我們的社會之所以這樣或那樣運作,擁有發言權力的人之所以這樣或那樣說,背後總有他為何這樣做或那樣說的原因──因為對他/他們有利。權力關係的洞察是必要的,因為它關乎一個最簡單、卻也最困難的問題:我們為何要創新?

最近我有機會在幾個不同場合演講,講題正好都跟「創意思考」有點關係。這些講題其實都不是我定的,可見我們的社會持續對這個議題有很高的關注度。我說「持續」是因為,跟創意、創新有關的書,在我們的書市早已汗牛充棟,各種創意相關的講座也是全年絡繹不絕。只不過,當我問都已經願意花時間來聽演講的人,我們為何要有創意?畢竟,創意不像吃飯穿衣,很多人自認沒創意,不也活到了現在,工作到了現在?這樣的問題一出,現場通常是一片靜默。

我的回答通常是這樣的。為創新而創新,可以讓一個人很酷。顛覆既有權威與權力關係的創新,可以讓人酷得有意義。過去要打倒買得起超級杯廣告的大型企業,你必須出得起十秒三百萬美金的廣告費用;過去要推翻一個獨裁了三十年的政權,你要買得起比獨裁者先進的飛機大砲;過去你要讓人聽見你的聲音,你只能跟擁有發言管道的人購買版面。創新給了我們一個槓桿,來改變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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