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IT人,如何看待桃園機場當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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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8tw(IT邦初學者7級)發問:
桃園機場的當機事件,對IT人應該有許多的啟發,我們可以從中學到什麼呢?

toithome(IT邦初學者9級):
我猜這次的事件應該是系統設備太老舊。雖然一次壞3臺硬碟有點誇張,但也不是不可能發生,只能說承接的廠商運氣不佳。我以前也曾在中正機場擔任過外包廠商,非常能體會其中的甘苦。除了要24小時待命,承受的壓力也不小,畢竟關係到國家門面,有問題都要即時處理好。

我覺得日後還是有可能發生類似的事件,原因是:

1.機場的許多電腦硬體設備維護,很多都是外包,而且由最低價格得標。許多廠商為搶標,而將價錢壓低,造成服務的品質可能因此打折。

2.很多設備其實非常老舊,但是大家抱著能用就用的心態,深怕換了反而有問題。

3.缺乏良好的資訊規畫。如果配置得當,一有問題就可以馬上處理,要等到壞3臺硬碟其實不太可能。

tecksin(IT邦好手1級):
雖然出問題的是系統,但很多時候都是因為人。例如負責一線維護的工程師發現可能有問題的硬碟,提報更換的時候,主管不簽。舊系統的硬碟一臺動輒數萬元,控制卡價格至少是6位數,硬碟跟控制卡都更換的話,利潤就沒了。因此只要東西沒壞,就不會動它。

但是這樣子的作法短期來看對公司有利,但長期來看肯定是錯誤的。只是有多少人願意拿自己的職位去爭取公司看不見的利益呢?

如果主管的肩膀不夠硬、高層不支持,類似的問題還是會繼續發生。

另外關於維護合約的標案流程,也是問題重重。一般而言,下一年度的維護合約通常是在第3季就開始準備、10月左右公告、11月底前開標完成。如果新得標商和原得標商是不同公司,中間至少要有1個月的交接期。而這次的事件的維護合約在2008年12月31日決標,生效日期居然就在隔天的2009年1月1日,顯然前、後廠商之間,沒有充份的時間去辦理交接。

cheng(IT邦初學者7級):
以這樣的標案狀況,應該在合約上要加註交接項目,並且需於時效內完成交接事宜,否則雙方面廠商都需負起系統問題的責任。不然像現在這種狀況,一邊說已經完成履約,一邊說還沒簽約,責任就會分不清。因此這種合約我都會限定廠商交接事項,一方面對自己有保障,也防止廠商打太極拳。

sungshun(IT邦初學者9級):
據我了解,第一與第二航站的境管電腦系統互為備援, 萬一兩地系統都當機, 還可切換回臺北的主機。因此當天第二航站的電腦當掉,為什麼要去第一航站抓取與匯入出入境資料?這樣的備援機制適當嗎?

另外,當不明原因導致第一、第二航站都故障時,為什麼沒有連回臺北主機?顯然企業營運持續計畫(Business Continuity Plan,BCP)的工作平常沒有確實演練。

ljl520(IT邦初學者10級):
之前我的公司也曾經遇過伺服器故障,但因為原先送呈的維護保固合約沒下文,只能請求維護廠商緊急調貨,先讓系統復原上線,幸好廠商也大力協助。但就在復原資料時,長官跑來劈頭就罵,責怪程序不符公司規定,又批評維護廠商的品質和技術,讓我對前來支援的工程師感到萬分抱歉。

等到隔日資料完全復原,我請廠商報主機續約維護費用,馬上送簽呈,結果當天就批了。當時有種感覺,何必等到系統出問題,才願意簽核採購申請呢。這種不見棺材不掉淚的感嘆,或許也是境管單位IT人員心中的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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