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我周遭的IT人員分成兩派,一派主張IT應該集中力量在技術上,除了吸收新的知識觀念之外,也要努力降低成本,並且持續維護企業的資訊安全等等,但要「切乾淨」──只做管理不自己動手開發軟體。另外一派則認為IT是公司的一部分,應該要投入力量,撰寫程式以提升企業的效率以及競爭力。這一派的IT人,對於新技術與新觀念的態度,傾向於模仿而不是購買一套產品。
有人說前者是網管派,後者是程式派;也有人說前面這一種是撇清派,後面這一種是和稀泥派。不管怎麼說,在當前的企業裡,這兩類IT人都以某種比例存在。
不過逐漸地,程式派開始出現一些狀況,由於大多數企業並非專業軟體公司,因此自己開發的程式難免驗證不完整,或者有所缺陷,結果反而成為公司的包袱與困擾。想要省錢所以選擇自己開發程式,但是後來開發程式的工程師離職了,後面的人也接不上來或者不想接;也有的是當初寫作程式的邏輯早就忘記了,也缺乏內部教育訓練,結果後來維護上就出了問題。
有些幸災樂禍的網管派把這種問題稱為「衍生性」IT產品,當衍生出來的規模過大,或者衍生出來的東西沒有人懂的時候,就會發生災難。大多數的管理者,在程式派發展出的程式越來越多,內部抱怨與日俱增的時候,往往都開始猜忌這些程式設計人員,總覺得公司被他們把持了,萬一有部門與IT人員擦槍走火,那就更堅定了高層對資訊部門的壞印象。
但是當前的軟體產品,很難完全符合各個企業的要求,因為不夠方便。然而,「方便」這一件事情真的是必要的嗎?為了方便我們就要去開發軟體嗎?問題的答案沒有絕對的對錯,真的是見仁見智。在長久的經驗看來,只有一個法則可以用來判斷,就是整個系統是否仍然在IT主管的「控制能力」之內。
只要有系統超出IT主管的控制能力,那麼遲早會出問題。以IT主管的能力來評斷軟體的開發與採用似乎太武斷,但事實上這是比較合理的方式,背後隱含的意義是:「不要做超過企業能力之外的事情,應該要把力量放在本業」。大多數的企業本業不是寫程式,所以更應該把力量集中在本業上,如果有幸得到一位超強的IT主管,這是很好的事情,不過即使IT主管能力有限,這也不會是弱點。
或許大家會抗議,從書上看,美國大企業的成功原因裡面,都寫說要投資IT技術,為什麼我們卻拿IT主管當技術的天花板呢?這裡面存在著一個誤差──投資IT技術不代表得自己去寫,是可以外包的。曾經有幾個主管感慨地跟我說,在景氣好的時候,公司投資人力自己寫程式,景氣差的時候卻想要裁員,卻沒有想過裁了這些人,這幾年的投資都白費了,甚至系統無法運作也會影響公司營運。算一算這些人力的薪水,早就超過外包給別人的價格了。但是為什麼大家都還是鐵齒,眼看著前人的痛苦經驗,卻又要自己走一遍呢?原因是因為「方便」,想到一點寫一點,要一次開出完整的規格,那實在太難了!
「我們一開始也不想這樣阿!」任何事情總是千金難買早知道,也總是認為別人做會死我做就不會死。「可是企業內部同仁常常要求這個功能那個功能,做不到會讓人很失望!」這種感覺確實很傷害IT人員的心,因為很多IT人就是因為熱心才會開始做IT的。能找到方案,解決使用者的需求,是一種很快樂的事情。但是這種事情隨著需求越來越複雜,就會變成一種痛苦,自己做不來或者沒時間做,就要找新人來做,到後來就出現「衍生性」問題了。
「你有沒有想過50歲的時候要做什麼?」有些人告訴我,他們之所以切入企業的流程,就是為了有朝一日可以轉換跑道。所以一方面開發程式,一方面想辦法透過自己的能力提升效率,也可以學習其他部門的專長。「能多了解企業的流程,才有辦法發揮IT分析數據的專長,真正解決企業的問題。」對於ERP頗有經驗的朋友是這樣子認為的。不管是為了自己想,還是為了公司想,IT似乎都不能自外於企業內部的流程之外,資訊人員也需要適當了解品管、生管、財務、業務等流程。
儘管這個議題仍然沒有結論,但是我們仍必須把持一個原則,就是不能拿自己任職的公司當實驗品。我們想要學習,得透過上課進修等正式的方式去學,而不是側面偷學。而且,不管要玩多大,都要能在自己與團隊的控制範圍之內,要有搭配的教育訓練,不能自己玩很大,其他人卻都不知道狀況。
我個人傾向於企業盡量不要自己開發程式,而採用成熟的軟體系統,因為這樣可以讓IT的組織小,成本可以控制,而且系統也能很穩定。至於同仁想要的「方便」,我們只能堅持說抱歉,否則自己搞得很累,但是公司仍不會因此賺錢,事實上,虧錢的反而比較多。畢竟,IT夠穩定,大家才有心力集中在本業上,也才不會分心。
作者簡介:
吳俊瑩-iThome電腦報技術主筆
交大電子工程系、臺大電機研究所、政大科技班畢業,身兼IT/電子技術顧問和某小型電子公司研發處長。
熱門新聞
2025-01-10
2025-01-10
2025-01-10
2025-01-10
2025-01-10
202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