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大多數人都有資源回收的觀念,像是最起碼的紙張回收與再利用,許多人甚至已經內化為生活習慣了,使得臺灣的資源回收成效在國際上也算是名列前茅。

在用紙量大的辦公環境裏更是如此,如果你隨手把紙張丟進垃圾桶,而不是回收箱,那你可能會遭白眼,甚至是違反了公司政策。

然而,資源回收再利用固然重要,但在把廢紙丟進回收箱,或是做其他用途之前,我們都應該養成先篩選過濾的習慣,再次確認過沒有機敏資料,才予以回收或再利用。

如果沒有養成這樣的習慣,其實資料是很容易外洩的,尤其是文件累積多了,很容易分不清哪些文件有重要的資料,然而,人一忙起來時,就會隨手拿張看起來像是要回收的紙張來使用。

我就曾經意外地收到別家企業的內部文件。那是一張傳真文件,記載著一項公司活動的預算支出表,我之所以會意外收到,是因為該公司要寄一個包裹給我,顯然有人把那一張傳真文件拿來再利用,以反面空白處書寫收信人地址,黏貼在紙箱上,但是這個人卻忘了先檢查這張傳真文件的內容。任何人如果有事先檢查過那份文件的內容,都不會再用於寄給他人的用途上。當然,我之所以會發現,也是因為回收紙類的習慣。

類似這種情境或許不常見,但另一種現象則更常在辦公室發生。我有一位朋友任職於一家集團企業,他偶爾就會從列印的文件中發現一些秘密,像是其他部門的會議記錄、客戶訪談記錄,甚至還看過是諸如差旅費統計表、請款記錄等ERP報表資料。

這些資料都是不請自來的,因為這些文件被當成回收紙再利用,因為反面的空白處可以再列印一次,所以就看誰的列印文件剛好用到這些回收紙,就能看到這些資料了。

這個問題就是因為我們重視資源回收、節省成本,但忽略了資料保護。當資源回收已經內化為習慣,而資料保護卻尚未成為習慣,那麼這類問題就會不斷上演。

我們都說,只需要一個小動作做好紙類回收,就能減少紙張的耗用以節省成本,但若沒注意到資料保護的話,可能機密外洩的代價會很高。尤其是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之後,這個問題可能就得付出更大的代價。

現行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全名是《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但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預計會拿掉「電腦處理」,使其保護的客體不再限於經電腦處理的個人資料,同時,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也不再只限於特定的行業,而是所有行業將一體適用;任何企業只要擁有5千筆個人資料,就必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

對大多數的企業而言,手上擁有的客戶個人資料遠遠超過5千筆,因此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施行,對企業而言將會是很大的衝擊,尤其是對中小型企業。

那麼,個人資料保護法修訂法案何時會三讀通過呢?本期的封面故事對此有最新的報導。由於目前個人資料保護法修訂法案仍處於政黨協商階段,能否排進立法院下一個會期,則關乎其後續進度,對此,個資法召集政黨協商的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表示,將會排入下一個會期優先協商的法案;此外,在上一個會期中備受爭議、仍無共識的民代免責條款、賠償總額上限等問題,我們也有最新的報導,請見本期的封面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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