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可說是政府行動化服務的元年。行政院在今年1月3日函頒各所屬機關「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後,從中央到地方機關幾乎天天都有App上架,累積到5月中,已經有將近90支App,可供民眾下載使用,可見得各政府機關莫不卯足全力以開發App的方式提供行動化服務。

不過,政府想要提供民眾行動化服務所牽涉到的議題,並不僅僅是自行或是委外開發App那麼簡單而已,更多人關心的是,政府究竟為什麼要自行開發App,而不將政府機關現有的資料開放出來,讓民間自行加值應用,這麼一來,App的數量跟質量都會遠遠超過現在政府自行開發的表現。

至少,在行政院函頒的作業原則第5條就清楚指出,政府機關應優先評估將資料開放後讓民間加值開發的可能性後,才來考慮自行或委外開發。行政院研考會副主任委員宋餘俠認為,政府決定自行或委外開發的App,應該以涉及公權力的為主。

如果從這樣的觀點來觀察,截至5月初在研考會的網站上,光是休閒旅遊類別的App就高達40支,逼近一半的比例,這不免讓人想到另一個問題,為什麼政府非得要自行開發呢?

從這個問題其實衍生出相當多有趣的議題。立法委員賴士葆在今年4 月在立法院召開一場座談會,力促至少8成的中央及所屬機關在年底前,自行或委外開發App。雖然有這樣的訴求,但賴士葆明白指出,真正要達到政府行動化服務,App只是一種途徑,最重要的,還是政府要改變心態,將資料釋放出來,讓民間加值應用,「但這條路,還長得很。」

政府資料公開的政策,並非最近才出現,依照宋餘俠的觀察,他認為目前政府機關對於公開資料已經不陌生,但還是需要更完善的規則制訂,才會有進一步被執行的可能。

不是把資料放在網站上,就是公開資料

總的來說,各政府機關還是要認清,並不是把資料放在網站上,就是公開資料,而是要讓資料不僅可以被瀏覽查詢,還要能友善的被使用。

App開發者陳坤助就認為,政府的角色應該是資料保管者,而非資料擁有者。換句話說,「政府應該將心力放在,如何讓資料的品質更好,而不是將心力放在開發App。」

首先,目前在各機關的官方網站上,最常看到已經被釋出的資料,就是機關的預算書、計畫書、年度執行成果等。先不論這些資料本身可以被再利用的價值有多高,以這種檔案的方式提供,不僅不利於加值應用,甚至也不利於內容的搜尋。

申請、審查、不能營利,讓開發者避而遠之

除了資料品質之外,政府目前對於資料的提供,都還是設有申請、審查的機制。宋餘俠認為,在資訊公開方面,臺北市政府是最為積極,也下了許多功夫的地方機關,同時,許多開發者都想要介接臺北市交通局所提供的公車即時資訊,不過,目前這些資訊並不開放給個人申請使用,只開放給團體或是公司。

針對這樣的規定,臺北市政府運輸資訊科股長何承諭表示,限制個人申請是因為目前臺北市交通局設有容量上的限制,避免過多人擷取資料造成當機,或是速度變慢,「純粹是技術上的問題。」

即便如此,還是讓不少開發者認為這樣的規定並不公平。另外,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也會針對申請使用資料的對象,每年以訪談的方式了解資料使用的狀況,這也算是某種程度的「審查」機制。寶利拾首席開發工程師李致緯認為,除了需要申請,後續還有審查,但最讓開發者不想碰觸政府領域的關鍵問題是,許多機關會在合作契約中註明加值應用成果不能做商業營利或販售。

據了解,這樣的規定確實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原因是許多機關擔心加值應用所製作出來的App,會有政府背書、代言的問題,比如在App上所刊登的廣告,萬一有任何問題時,會波及到政府機關。

不過,還是有一些機關並沒有這樣的限制,比如臺北市交通局就僅規定不可以販售原始資料,但是加值過後的服務,則沒有限制不能營利或是販售。

然而,細看臺北市交通局在網站上所提供的「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資訊資料庫授權轉載契約書」中第八條第二項,甲方(臺北市交通局)可因政策或其他事由得隨時終止本契約授權,於終止之7日前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異議,並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賠償。

至於究竟甲方可以什麼樣的理由終止契約?何承諭表示,並沒有任何其他條文明訂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甲方會終止契約。

這也突顯出,政府在與民間簽訂政府資料使用的契約時,仍有許多不公平的地方存在,對於App使用者來說,這些都是造成他們即便想要使用政府資料,也不敢使用。

資料正確,才能讓人民對App有信心

持平來說,政府自行或委外開發App,以現階段來說,還是有一定的好處。李致緯就認為,政府畢竟擁有較多的資源,可以先帶頭應用現有的政府資料開發出App,等於有帶頭示範的效果,一旦做得不錯,也能引起其他工程師的興趣,更有意願主動投入政府相關App的領域。

但有一個很重要的基礎是,App的資訊得是正確的,而這一塊,臺北市交通局就很積極改善所產出的資料,建立人民的信賴感。

現在民間有不少業者介接臺北市交通局公車動態即時資料,來開發App,不過,過去這類App的準確率很令人詬病。臺北市交通局智慧運輸科科長楊靜婷不否認,先前因為太多人連接資料庫,導致網路變慢與系統當機,所以在即時資訊的提供上,就不夠準確。

但去年年底,臺北市交通局進行了系統上的調整,提高穩定性,其中包括建置了資料庫快取軟體,將動態即時資訊以快取方式,放到資訊介接平臺,讓民間業者抓取資料,減少資料庫的查詢次數,解決當機的問題。

同時,臺北市交通局所提供的資料格式,除了過去的XML格式,再多提供JSON格式,能大幅縮小資料量,提高網路傳輸的速度。

楊靜婷表示,在進行系統調整改善以後,公車動態即時資訊的準確率已經從過去的87% ,提高到90%,而民間業者相關App的評價也隨之提升。

這顯示出,正確的資料才能讓民眾對政府的App或是資料有信心,也才願意使用。陳坤助也提醒,人民下載政府所開發的App,代表的是一種信賴,所以政府有很好的起跑點,但是這種信賴感只有一次,萬一做不成功,未來想要讓人民再重新信任一次,所要花費的功夫更大。

因此,政府的行動化元年,看起來已經有不錯的起步,可是法規的整備度、政府對資料的態度、資料的準確度都在在考驗著各政府機關的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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