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今年1月3日函頒各所屬機關「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目的是為了要提升行政院各所屬機關行動化服務的效能。從該法令函頒至5月10日為止,根據研考會統計,由政府官方提供的行動應用程式已達88支。
不到半年的時間,從App數量來看,政府已有一定的成績。只不過,要提高政府行動化服務的效能,其實有很多種方法,不一定非要開發App不可。
行政院研考會副主任委員宋餘俠表示,政府機關可以透過2種方式,來發展行動化服務,一種是開放政府機關的資料,讓民間業者加值應用,另一種則是由政府自行或是委外開發官方的行動化應用程式。
「以優先順序來說,各機關應該要先考慮開放資料,供民間業者或是有興趣利用政府資料開發App的人使用,來達到行動化服務的目的。」宋餘俠說:「而經評估以後,機關認為比較適合由官方正式開發時,才由機關自行開發或委外開發。」
宋餘俠的觀點,其實就是「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第5條的規定。循此角度,政府機關發展行動化服務的方向,最重要的工作是資料開放,而非努力開發App。「所以,研考會當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先完善政府資料開放的法規環境。」宋餘俠說。
先完善法規環境,讓開放資料有所依循
研考會在今年1月的行政院科技會報上,就提出了政府資料加值應用的六大策略,分別是法源依據、推動計畫、共同規範、資料提供、共用平臺、示範宣導。
宋餘俠表示,政府已著手進行前兩項策略,比如法源依據上,就頒布了「行政機關電子資料流通實施要點」跟「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而在推動計畫上則要透過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中旗艦計畫2的基礎資料庫擴增計畫來達成。
對於於剩下的四大策略,宋餘俠說,在資料提供的部分,政府要考慮釋放出來的資料,應在平衡個資保護及資安的情況下,優先開放民生相關的資料,同時也要進行資料品質管理。而在共同規範的策略中,將以通用開放的格式來提供資料,且讓流通與存取都得以公開,還要能清楚標示資料來源。而在共用平臺的策略中,則會採取集中列示但分散建置的方法,並透過平臺使用授權來監督和管理資料。在示範宣導策略中,則是鼓勵民間盡量加值應用,進行串聯推廣,甚至可以選擇範圍試辦。
政府若要開發App,應選擇與公權力相關的為優先
在上述的這些策略中,宋餘俠認為,示範宣導是相對難度高的工作,「因此,鼓勵各政府機關開發行動應用App,就有帶頭示範的作用。」
目前政府機關所開發的行動應用App中,最大宗就屬休閒旅遊類,顯見得,各機關也很懂得「投民眾所好」,選擇製作休閒旅遊類別的App,是相對較為討喜的。
宋餘俠表示,由於行動開發對大部分的政府機關來說,是屬於新事物,因此,先開始動作的機關,難免會選擇「安全牌」的作法,不過,就長遠規畫來說,「最適合政府官方製作的行動應用,應該是與公權力相關的事。」
所謂與公權力相關,就是民眾查詢的資訊,必須要由可信任的對象所提供,比如像是報稅、政府機關的職缺公告、政府人事、有關上班上課訊息、基於食品安全需要下架的食品等等,換句話說,需要由公部門公告的訊息,還是由官方App來提供比較適當。
訂出明確的指標,落實資料開放
宋餘俠認為,政府發展App還在初期的階段,有一些方向還需要再摸索,未來這些較偏向休閒旅遊類型的App,應該還是要走向資料開放,讓民間業者自行加值應用。
政府資料開放是當紅的熱門議題,大部分機關雖已意識到需要開放資料,但宋餘俠認為,大多都還在準備階段,真的要落實資料開放,「就必須訂出一些具有指標性的政策。」比如說,中央政府可以在資料開放的法規環境逐漸完善時,要求各所屬機關必須每年開放多少筆資料,來加快資料開放的腳步。
另外,在技術上,宋餘俠表示,研考會也正在研擬在App內嵌程式元件的技術,讓政府可以在開放資料的同時,同時釋出嵌入式推播元件,一旦民間單位使用政府資料加值應用時,這些元件就能自動將更新的資料推播出去給加值應用的App。
各機關應該要先考慮開放資料,供民間業者或是有興趣利用政府資料開發App的人使用,來達到行動化服務的目的。——行政院研考會副主委 宋餘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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