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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 月,立法委員賴士葆,在立法院召開了一場座談會,探討政府App發展的現況。來自產官學界的專家一致認為,政府在推動App之前,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其實是政府資料公開的議題。

在座談會中,賴士葆點出了當前政府發展行動App的幾項不足之處。第一,臺灣個人上網率超過7成,遠高於全球平均值,而根據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的統計,到了2013年底前,臺灣使用手機上網的人數就會超過用電腦上網的人數。從這樣的發展趨勢來看,截至4月中為止,過半中央部會單位仍沒有提供行動應用服務,在數量的表現上,賴士葆認為,還有待加強。

其次,政府行動應用服務的品質也有待加強。賴士葆發現,政府所提供的行動App中,屬於休閒旅遊類別就占了將近一半比例,除此之外,大部分的App以提供資訊查詢功能居多,而不是雙向的行動服務,也是一個問題。

第三,賴士葆認為,政府各機關缺乏統一的作業辦法,以致於政府雖然擁有大量的資料,但因各機關的資料規格、使用辦法都不相同,導致提供給民眾再利用的資料數量不夠多,再利用的機制也不夠友善,反而阻礙了政府推動行動服務的發展。

也因為這些問題,賴士葆提出了三項主張,要求政府應針對行動服務發展的問題進行改善。

首先,他要求,年底前,行政院至少應該要有8成所屬部會提供行動應用服務,第二,政府應該發展多元類型的行動應用服務,盡量滿足民眾需求。為了達此目標,他認為,應該要定期透過民意調查,來給政府的App打分數,甚至建立排行榜制度,讓政府有改善的動力。第三,賴士葆除了要推動政府資訊公開法修法,讓該法案更符合現行資訊環境外,他也將提案要求行政院在6個月內,訂出各級公務機關資料公開的辦法,同時,成立跨部會的Open Data辦公室,來進行跨機關整合的工作。

賴士葆提出的這些修法提案若獲得通過,將對臺灣行動應用的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因此,我們也進一步專訪賴士葆,了解這些行動應用修法提案的規畫和緣由。

Q:既然你認為政府App的品質有待改善,為什麼還用量的標準,要求8成政府機構要開發App?

A:要先有量,才有質。在臺灣,智慧型手機已相當普遍,這就代表了一個時代的趨勢,政府要追上去。當每個人手上都有智慧型手機,就會需要服務。如果政府將有用的資訊快速傳遞給人民,這就是有感服務,比如我現在出門,只要查了「高速公路1968」,就知道開車該走一高還是二高。

所以,我當然主張先從量開始。政府資訊那麼多,食、衣、住、行跟人民都太有關係了,比如來講,像現在油電價格漲那麼多,如果政府可以製作一支App,來告訴人民如何省錢,最便宜的東西在哪裡,這不是很好嗎?如果政府各種資料都有,也不一定要自己做,可以鼓勵讓別人做。

現在政府發展App的速度不夠快,一個部會的App數量只有個位數而已。不過,一個部會該做幾個App沒有辦法量化,與其說要做多少App,倒不如說,要做好用實用的App,政府要知道老百姓需要什麼。交通部、營建署,跟房價有關的資訊,大家都很想知道的事就應該多做一些。相對來說,外交部的事務距離民眾較遠,大家較少關心,就無所謂。

Q:如何監督政府App能符合人民需求?

A:現在的媒體都在進行各縣市滿意度調查,一樣的道理,App用滿意度來排名,這樣的排行榜就有意義,比如像是下載量本身就是一種指標,用量來反應質的效果。因為質不好,人民就不會下載,下載量也就會低。要記得,我們的顧客是挑剔的,人民是挑剔的。

Q:為什麼政府開發App很重要?

A:政府開發App 只是一個手法,只是一個途徑,不是為了App而App,而是人民要得到政府的資訊,才要做App。

資料公開來提供行動服務是國家下一個競爭力,未來全球在競爭的是這個。政府應該帶頭,將資料、內容放在一個平臺上,這種文化輸出會帶動國家競爭力。

發展App也是,其實App也是一個產業,但是我們政府都喜歡看製造業,覺得App不能稱之為產業,但其實成功開發一支App的毛利,比代工一支手機的毛利高得多了,政府應該將眼界放在這裏,將資料釋出,協助臺灣發展App產業。

Q:但目前政府資訊公開的腳步偏慢,依你的觀察,最大的問題為何?

A:現在政府對於資料的想法太過於官僚,沒有與時俱進。什麼叫做政府?就是人民的集合,納稅人每年繳那麼多錢,是請政府幫我做這些事情,為什麼政府做出來的結果不能提供給民眾使用?

若民眾要使用這些資料還得經過政府審查與同意,天底下哪有這種事情!所以,我們就要透過立法將這些申請、審查的機制都拿掉,當資訊充分公開時,政府權威感會慢慢降低,心態才能調整。

Q:資訊公開的理想作法?

A:政府常說,資料都已經上網了,但其實不夠。資料應該要像自來水一樣,一打開水龍頭,人民就可以取得,除了機密資料或政策還未確定者,不能公布外,其他的資料就應該要公布。

而且這些資料不僅要讓人民知道,還要很容易被人民使用。我之前想要發展房價雲的經驗,發現政府對於資料的釋出,是相當不友善,他們有很多顧忌,明明很多資料都已經放在網站上,透過複製貼上的方法就能取得,但政府機構就是不願意給你方便使用,因此,資料也多半以檔案形式提供,這樣並不好用。

所以,理想上,資料釋出後,也要讓大家很方便取用,授權給人民可以再製與再編輯,現在政府都只是將資料丟出來而已,離真正可以用的標準,還有一段距離。

 

政府開發App 只是一個手法,只是一個途徑,不是為了App而App,而是人民要得到政府的資訊,才要做App。——立法委員 賴士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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