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法務部與資訊處處長陳泉錫來說,1998年都是相當重要的一年,這一年法務部成立資訊處,正式將資訊部門的組織型態從任務編組提升至一級單位,而陳泉錫則是法務部首任資訊處處長。由於當時政府積極推動委外,大幅精簡人力,對於陳泉錫則是一項相當大的挑戰。

陳泉錫到法務部任職之前,是在財稅資料中心擔任組長一職,由於財稅資料中心成立較早,人力配置較為充足,光是他當時負責的小組就擁有80名人力,但法務部處長卻只有30多名IT人力,而這30名人力卻要服務法務部全臺94個所屬機關(共1.2萬人)。所以,陳泉錫為了讓最少的IT人力發揮出最大功效,於是將IT資源做到充份「共享」,陳泉錫說:「如果沒有共享,資源難以發揮最大的運用。」在他接任資訊處處長後,法務部開始朝中央集權的IT架構邁進。

讓業務單位來作決策,降低阻力

在確定了要採取中央集權式資訊架構後,法務部資訊處就開始推動整合各機關的網站與郵件伺服器,於2005年完成外部網站的整併,並在2006年完成集中內部網站,陳泉錫表示,法務部共有94個所屬機關,若一個機關有3個網站,法務部就擁有將近300個網站,透過整併,這些資源就能更有效利用。

目前有許多機關,開始以部為單位,進行機房或系統的整併,將郵件或網站伺服器全部集中到各部會,其他所屬機關則不另外設置,陳泉錫表示,當初因為人力不足,擔心造成維護的問題,也因此,相較其他機關更早進行系統的共構或共享。

對於陳泉錫來說,系統整併最重要的一役就是檢察官辦案系統。法務部辦理全國的檢察業務,在法務部下有22個地檢署、5個高檢署與1個最高檢察署,共計28個檢察機關,過去,各檢察機關的辦案系統都是各自為政,也因此,28個機關就有28套辦案系統,由於各地方所使用的系統不同,也就沒有統一的標準程序,讓維護更加困難。

陳泉錫表示,法務部一直都在思考整合檢察官辦案系統,1988年法務部開始電腦化時,就已經有檢察官辦案系統,雖然資訊處成立後,曾經思考將系統整併,要做到系統整合,就必須彙整全臺各檢察機關的意見,然而各地方檢察官意見分歧要做到系統整合就相當的困難。「雖然1988年就有檢察官辦案系統,但每個機關都使用不同的系統,根本很難維護,不算是一個成功的系統。」陳泉錫說。

各地檢察官由於擁有獨立性,資訊處如果靠一己之力是很難要求做到系統的整合,於是,陳泉錫想到一個避免各自為政的方法,就是成立一個專案小組。

這個專案小組主要的成員可分為業務單位與資訊部門,業務單位是由檢察司長負責,特別的是,整個專案由業務單位主導,資訊部門則是擔任副手的角色,陳泉錫表示,系統的開發會面臨不同的需求,也要作出不同的決策,面對不一致的需求時,如果沒有一個有力的主導者做最後的裁決,那麼系統永遠都無法開發完畢。

所以,陳泉錫還另外成立一個工作小組,負責日常系統變動需求的討論,如果遇到問題,就由檢察司副司長帶領各地方檢察官進行討論,如果還無法做到一致性的意見時,最後交由檢察司長做最後的定奪。

由於各地方檢察機關意見相當分歧,一般來說,每隔2個禮拜就會開一次會議,甚至有時候得每周都開會。總計開了240次的會議,陳泉錫回憶當時的情景表示,在開會時,大多數人都會有意見,但也唯有透過會議才能整合出大家的意見,建立出一套最適合各地區檢察機關運用的系統,所以,當意見確定後,系統就馬上開發出符合這項意見的功能,強化系統的開發時程與效率。

系統開發完畢後,陳泉錫就找到最具代表性的臺北地檢署來試做,陳泉錫表示,由於北檢機關龐大,也具有指標性,如果北檢都能順利完成試做,那麼換到其他機關時,所遇到的反彈就會降低。

系統整合後,原本各自為政的作業標準也就統一了,甚至因為系統欄位的統一,讓資料庫所彙整的資料準確性更高。現在資訊處只要維護一套檢察官辦案系統,就能滿足全臺各地檢察官的需求。「系統整合最難的是人,而非是資訊技術本身。」陳泉錫說。

跨部會合作,讓「共享」發揮出最大的價值

法務部不只希望部門內的資訊系統能「共享」資源,資訊處還希望能將系統共享的概念跨越部門的藩籬。而法務部第一個合作的對象則是司法院。

雖然法務部與司法院,在法制上,有各自的立場,比方來說,檢察官(偵查)與法官(審判)在業務上屬於對立的關係。但司法院與法務部在資訊系統的合作上則是相當密切。一般來說,整個司法審判的過程可分為偵查、審判與執行,首先由法務部地檢署負責案件偵查,而後由法院(司法院)負責審判,最後則回到法務部地檢署負責執行,由此可見司法院與法務部業務往來密切。「雖然法務部與司法院分屬不同機關,但在業務的往來上則是相當密切。」陳泉錫說。

就資訊系統來看,法務部的檢察體系擁有刑案資料庫(包含前科與前案的資料),也因此,一個人如果犯罪確定後就會列入前科資料,如果無罪則會有前案資料,這些資料都會集中在法務部的刑案資料庫中。

司法院轄下的各地方法院則有一套審判資料庫,法官對於嫌疑人會先調查是否有前科記錄,而法官所看到的前科記錄是放在審判資料庫中,而檢察官看到的卻在刑案資料庫。

由於是兩套不同的系統,難免有部分的前科資料會有出入,如果發生內容不同時,要以誰的資料為主,就會有許多爭議。

為了確保底層資料的一致性,於是,陳泉錫就與司法院合作,統一使用法務部的前科資料庫。

陳泉錫表示,「共享」不只將效益發揮出最大化,更重要的是要能解決業務上面臨的難題,這也是法務部做到跨部門「共享」的原因。

不過,法務部中央集權的IT架構並不是希望將全部的系統都整併在總部機房中,而是將各機關共同需要的系統全部集中在一起,至於各機關單獨應用的相關系統,陳泉錫還是希望將系統放置在各機關中,陳泉錫表示,基於頻寬與安全性的考量,若系統全部整併,萬一本部機房發生嚴重問題,那麼法務部各機關業務不就跟著停擺。

也因此,如前案資料庫、矯正資料庫或行政執行資料庫等都是集中在法務部本部機房中,陳泉錫表示,這些系統都是相當的重要,也是法務部的核心系統,當然採取系統集中的模式。

資訊共享還能抑制毒犯數目

陳泉錫將資訊共享的概念進一步運用在毒品防制上。今年5月法務部推出毒品成癮者單一窗口服務,就是希望透過資訊科技,讓資訊能夠充份共享,進一步降低毒犯的數目。

目前各縣市都會成立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並設置個案管理師負責輔導菸毒犯,降低再次吸毒的機會。

但個案管理師負責的業務層面相當的廣泛,包含法務部、警政機關、衛生醫療與勞委會。比方來說,每一位煙毒犯出獄前,都必須要安排好負責的個案管理師,然後個案管理師先對煙毒犯做出獄前的輔導,在出獄前的相關資料都是集中在法務部。

出獄後,個案管理師還要掌握煙毒犯是否有接受替代療法,如美沙酮療法等,這個部分就牽涉到衛生署。

如果煙毒犯接受替代療法恢復正常生活並找到工作時,就會牽涉到勞委會。如果煙毒犯不幸再犯,就會接受警方驗尿。也因此,要充分掌握一名煙毒犯,就會牽涉到許多不同類型的機關。

過去,個案管理師必須要花費相當多的心力才能充分掌握一名煙毒犯的行蹤,但現在透過毒品成癮者單一窗口服務,利用單一介面就可以看到跨機關的所有資訊,如煙毒犯出獄後接受替代療法,透過系統,就可以看到煙毒犯所接受替代療法的次數,如果發現這位煙毒犯接受治療的次數降低,管理師就可以進一步關心煙毒犯,避免再次犯案。

甚至是在煙毒犯還未出獄前,這套系統就會自動分配煙毒犯給各地的毒品危害中心,並平均分配給不同的管理師,透過有效的分配,避免管理師因負責過多的輔導個案,而降低輔導品質。

陳泉錫表示,如果要各縣市做出這套系統,因為牽涉的範圍相當廣,系統建置會是個難題,但由法務部來做,則只要一套系統就可以服務全臺24縣市的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不但讓各縣市的毒品防制有了一套標準的作業程序,更重要的是,透過資訊的共享,抑制煙毒犯的數量。

陳泉錫表示,資訊人員不應該將自己定位在資訊技術的領域,必須要深入去觀察業務面的需要與社會的脈動。「這個時候,就會發現資訊人員能做出的貢獻更多。」陳泉錫說。

資訊長二級制才能充分發揮資訊共享

所以,政府有些系統必須牽涉到跨部門的資訊整合,但目前並無專責人員負責的相關業務,陳泉錫認為,目前政府資訊部門還是存在一些問題,但透過拉高資訊部門層級與設立部長級的資訊長,才能讓政府資訊共享發揮出最高的境界。

政府二級機關(如法務部)都必須將資訊部門的位階拉到一級的單位,陳泉錫表示,雖然法務部資訊部門早就是一級單位,但目前還有許多機關資訊部門的位階仍然偏低,當然資訊能做到的貢獻就會有限。

不只提高資訊部門的位階,在資訊部門之上,還必須設立一位總資訊長,負責整合各機關不同的資訊業務,而且還能為資訊部門發聲,陳泉錫表示,雖然各部會首長也有類似的功能,但首長對於資訊部門的認知不一,發聲的能力也就有限,也因此,若能在各部會之上,設立一位部長等級的資訊長,更能統籌政府資訊部門的所有資源。

從毒品成癮者單一窗口服務來看,一套成功的系統牽涉到不同屬性的資訊服務,範圍更會牽涉到各個部門,對於陳泉錫來說,若能設立一位部長級的資訊長,負責統籌各部會所有的資訊資源,才能讓「共享」發揮出最大的效益。

 

法務部與資訊處處長陳泉錫說:資訊人員必須要深入觀察業務的變化,才能將IT 發揮出最高的功效。

 

CIO小檔案

陳泉錫

法務部資訊處處長

學經歷:美國Syracuse大學資訊資源管理碩士 。成功大學畢業後,進入臺灣菲力浦擔任存量控制高級辦事員,而後便進入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一路從約聘員、科長、分析師、副組長、組長,並同時完成臺灣科技大學工程技術研究所(公管組)碩士,並在1995年獲得美國Syracuse大學資訊資源管理碩士,於1998年8月調任法務部資訊處處長至今。

公司檔案

法務部             

●創立時間:1980年7月 
●主要業務:檢察行政、犯罪防治、犯罪矯正、更生保護、肅貪、政風業務、行政執行、法規諮詢等。 
●總部地址:臺北市貴陽街1段235號 
●員工人數:1.2萬人 
●部長:王清峰

資訊部檔案

●部門名稱:資訊處
●資訊部門最高主管職稱:處長
●資訊部門人數:113人(含法務部下的各機關資訊人員)
●資訊部門分工:共分1至3科與稽核管制組

IT部門大事記

●1998年:成立資訊處
●2005年:完成外部網路整併
●2006年:完成內部網路整併
●2009年:毒品成癮者單一窗口服務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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