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顧問公司Accenture的調查數據指出,全球行動內容市場的經濟規模,將在2006年達到164億美元,其中手機鈴聲與圖片影像的營收,大約就佔了整體行動內容市場的一半,而與娛樂相關的產值則高達60%,預計遊戲與音樂下載將成為行動娛樂應用的兩大支柱。

經濟部工業局與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針對數位內容產業生產力提升的策略研究,就以日本NTT DoCoMo的行動電話數據服務i-mode為例,探討臺灣行動內容產業發展的可能性,並表示i-mode的兩大特色在於,透過HTML為基礎的c-html語言,降低內容服務提供者進入市場的門檻,以及以封包數量為基準的收費方式。

目前i-mode用戶的內容使用,仍以娛樂服務類別為主,並達到70%,包括桌面卡通圖案下載的32%,網路遊戲及其它類別則分別佔居19%;新聞與資訊內容類別佔17%;金融相關的服務使用約為9%;至於食譜、餐廳介紹、電話簿等資料庫搜尋則佔4%。

另外,根據日本AO.D.D.ME情報流通社與三菱總合研究所調查發現,i-mode用戶平均每個月的帳單貢獻是700日圓,其中,介於200~500日圓之間(不含月租費300日圓)與500到1000日圓之間者,都分別達到30%左右,合計佔55%;而每月費用低於200日圓者雖然逼近20%,不過高於1000日圓的大戶也有30%左右。

目前行動內容雖然已經成為國內外的關注焦點,不過相關的技術發展仍有很大的突破空間,基本上,大部分的業者都朝手機與個人數位助理(PDA)兩個平臺邁進,軟協表示,行動內容市場之所以備受矚目,主要是因為手機的普及率急速成長。

事實上,臺灣投入行動內容市場的廠商,大多是在近幾年才成立的新興業者,其中,又以公司成立至今介於1~3年之間者最多,並達到33%。資本規模低於新臺幣1000萬元的比例,達到32%,其次則是介於新臺幣1000萬到5000萬元的21%。年營業額低於5000萬的比例也達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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