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電腦回收制度自去年6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到今年八月底止,總計已回收41萬台左右的廢資訊物品,而廢資訊物品處理廠也已於今年9 月1日起開始運作。民眾至指定回收點報廢主機、監視器及筆記型電腦,各可領取100元的回收補貼費。

廢電腦回收制度自去年6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到今年八月底止,總計已回收41萬台左右的廢資訊物品,而廢資訊物品處理廠也已於今年9 月1日起開始運作,將廢資訊物品如監視器、機殼電源供應器等分別處理後,再生利用或是加以掩埋。

環保署原本保守預期今年廢電腦回收量應可達30萬台,不過今年度光是到八月底為止就已達30萬台,這個數字是主機、監視器及筆記型電腦回收數目的總計;數字顯示廢資訊物品回收的成效還不錯。

環保署預期報廢電腦數量的方式,由於大多數公家機關及企業的報廢年限都是五年,因此是取台灣地區五年前的全年電腦銷售量(約三十餘萬台)為基準,預期今年可有三十餘萬台電腦需報廢。不過由於回收時是把主機及監視器分開來算,因此回收數字會大於實際報廢的電腦數量。

不過台灣每年度的電腦銷售量節節升高,例如台灣今年桌上型電腦及筆記型電腦銷售量估計為120萬台左右,因此未來報廢電腦的數量一定會增加。目前台灣只有北區、南區兩家廢資訊物品環保處理廠,已於九月一日起運作;原本計畫在中區也應有一家處理廠,不過可能要到明年才會成立。

廢電腦回收的運作方式是,資訊廠商每進口或賣出桌上型及筆記型電腦時,就需繳付一筆回收處理費用;這筆費用可能由廠商自行吸收,也可能反應在售價上。而消費者要報廢電腦時,可將電腦抱到全省700 家左右加入回收行列的電腦門市,並領取主機(至少含主機板)、監視器及筆記型電腦各100元的回收補貼費。當回收點累積的件數達12件以上時,就可通知處理廠前來載運。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目前環保署並未規定印表機、掃瞄器、數據機等等週邊產品必須列入回收體系,民眾報廢這些產品也領不到回收補貼金,但是環保署規定各回收門市點不得拒收這些報廢的資訊產品;對於民眾來說,可以不必為如何處理這些體積不小的產品而大傷腦筋。

環保署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張雅婷指出,經過一年的運作後,今年七月一日起,資訊廠商所需繳付的回收處理費用已有所調整。原本筆記型電腦為200元,已降為112元;主機板與硬碟原各為75元,現調整為 67.5元;機殼與電源供應器原各為12.5元,目前則為11元。監視器則由125元調整為147元。

因此以一台桌上型電腦來說,每賣出一台,廠商需負擔304元的回收處理費用。而由於台灣DIY風氣盛行,因此才會分別為主機板、硬碟、機殼及電源供應器訂定回收價格,以維公平原則。

目前全省共有700個左右的回收點,名單可至環保署資源回收網頁上的「回收相關資訊」內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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