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學學費的主要問題,是學費是否交得物有所值,而非學費過高與否。

臺灣的大學學費,國立大學一組,私立學校一組,價格幾乎沒有差別。這樣的學費定價方式最直接的效應就是,學生選擇學校時,幾乎沒有把學費納入考慮項目之列,成績好的填國立學校,上不了國立的填私立學校九成以上都是出自非自願狀態。經濟學教科書說,在自由市場中,價格是反應產品品質最簡單有效的指標,這對臺灣的大學市場完全不適用。

於是乎,臺灣的大學教育出現了一種非常詭異的結果:付出很低代價的,享用很好的教育資源(像是那些進了臺灣大學的學生);付出兩倍於臺大學費的學子,得到的教育資源卻是臺大學生的零頭。更何況,已有許多學者的研究指出,考上國立大學的學生家庭社經條件,要優於讀私立大學學生,讓國家再高額補貼這些國立大學學生,等於是某種變相的「劫貧濟富」行為。

有人或許會說,教育部只規定了學費的上限,並未要求大學不得降價,招生狀況欠佳的學校可以調降學費吸引學生就讀。這種說法當然沒錯,有些學校也的確開始採行這樣的策略,但是這種說法其實忽略了每個行業都有它日積月累形成的「例規」,要打破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比方說,聽音樂會與看電影都是娛樂活動,但是音樂會會因為卡司、場地、座位不同,票價高低有很大的落差,但是電影卻不管誰演、在哪演或是在什麼位置看,幾乎都是一個票價,很少人會覺得去設備二流、坐在邊邊角角位置看電影,會是「買貴了」。大學學費也是類似的情況,統一價格的「例規」行之有年,讓教育品質未能趕上的學校有了混水摸魚的機會。

那麼,我們應該怎麼做,會是對於有志求學的學生最有利呢?在我看來,我們在期待大學學費自由化之前,應該先要求大學教育的自由化與多元化。美國的哈佛大學雖然是全世界最頂尖的大學,入學標準也很嚴苛,卻未必是美國申請錄取率最低的大學。原因是,每年四萬美元的學費不是每個家庭都負擔得起,其高度學術取向的教育方式也未必符合每個人的需求。

臺灣的問題卻是,我們雖然有一百六十多所大學,在政府的層層管制與引導資源流向的政策發展之下,多數大學都變得大同小異,學生也只以最簡單的排名來選擇學校,而這樣的排名數十年來幾乎沒有什麼改變。最明顯的事實是,在美國大概沒有人會比較哈佛大學與茱利亞音樂學院孰優孰劣,但是在臺灣我們卻把這樣的比較視為理所當然。

要先讓學生有選擇不同辦學特色學校的自由,再談學費的自由才有意義。臺灣談多元學習、多元發展談了那麼多年,高中生選校不選系的趨勢卻更勝以往,何以故?正是因為在這些學生與家長的心目中,只有好與不好的大學,沒有這樣與那樣不同的大學。

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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